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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08年山西省第五届三晋杯

时间:2008-06-16 08:53:00来源: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

关于开展2008年山西省第五届三晋杯

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

 

各市建筑装饰协会、会员单位及建筑装饰企业:

为推动我省建筑装饰行业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,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营造良好的人居公共环境,更好地引导行业发展。根据《山西省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,现将2008年山西省第五届三晋杯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范围

1、申报“装饰奖”的建筑装饰工程包括在我省境内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各类公共建筑装饰工程和建筑幕墙工程。

2、在省内注册(含外省市经批准进晋的施工企业)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,在2006年6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装饰工程。


3、申报“装饰奖”的公共建筑装饰类工程,施工合同金额须在500万元(含500万元)以上或建筑工程面积在1000㎡以上。申报“装饰奖”的幕墙类工程,施工合同金额须在350万元(含350万元)以上或单项幕墙工程面积在3000㎡以上。

4、若工程规模达不到上述要求,但工程确实有创新独特的风格,且工程特别优良的项目亦可申报。

5、申报单位每年申报“装饰奖”项目一般不超过2项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1、工程设计符合国家和部颁建筑装饰设计标准、规范要求,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。

2、工程装饰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和部颁施工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的要求,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资质。

3、申报工程已经消防部门验收,通过工程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,并经环保部门检验合格,工程已投入使用未出现质量问题和隐患。

4、申报单位应是省建筑装饰协会会员单位,暂未入会的可在申报装饰奖的同时办理申请入会手续。

5、我省申报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的工程必须是我省装饰奖的获奖工程。

三、申报资料

1、《山西省三晋杯建筑工程装饰奖申报表》一式一份(见附件一、附件二),申报表单独成册,不用装裱。

2、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、安全生产许可证(复印件各一份)。

3、建筑装饰工程合同书(重要合同部分)或工程决算合同(复印件)。

4、工程竣工验收证明、消防验收证明文件(复印件各1份),加盖申报单位和建设单位公章。

5、能反映申报装饰工程全貌和重要部位的彩照和光盘1份,并附文字说明。

6、工程设计说明书,重要部位的平面、立面、剖面图以及相应的设计修改文件;申报幕墙类工程须工程主体效果图、全景图、正视图、侧视图及主要部位的剖视图。

7、申报资料统一用A4规格的文本装订(除申报表外),并在封面上注明申报资料、工程名称、申报单位,并加盖公章。

四、申报程序

1、申报工作由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负责组织与评审。

2、各申报装饰奖的企业可根据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,从山西建筑装饰网(www.sxbda.cn)下载申报表。申报资料送工程所在地建筑装饰协会审查,经同意后报省建筑装饰协会。没有成立协会的市,申报单位可直接报送省建筑装饰协会。

五、评审程序

1、由省建筑装饰协会秘书处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。

2、协会组织专家复查小组对申报资料合格的装饰工程进行实地复查,并征询用户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对工程进行评审和评分。

3、召开评委会对入围的申报工程进行评议,综合专家评审意见,评选出获奖工程项目。

六、评审纪律

1、申报资料必须实事求是,不得弄虚作假,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,直至撤消申报资格。

2、评审人员必须秉公办事、廉洁自律,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,直至撤消相应的资格。

七、奖励

省建筑装饰协会对获奖的单位颁发奖杯、证书和奖牌,并在媒体和网站公布。

八、申报时间

申报建筑工程装饰奖,自2008年6月10日开始至2008年9月30日截止,希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申报工作。

九、联系地址、电话及联系人

联系地址:太原市建设北路85号省建设厅后院协会楼401室(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秘书处)

电    话:0351-3580135、3580345

联 系 人:崔富才、蔚旭娣

 

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

二00八年六月四日

 

报:山西省建设厅、山西省社团管理局

    中国建筑装饰协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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