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晋建装协字[2007]第6号 关于开展2007年山西省建筑工程装饰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(下载申报表) 各市建筑装饰协会、会员单位及建筑装饰企业: 为了提高我省建筑装饰行业的整体水平,推动和鼓励装饰企业全面提高工程管理、施工水平,加强诚信建设,打造名优精品工程,进一步提高获奖企业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。根据《山西省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,现将2007年山西省建筑工程装饰奖评选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评选范围 1、在省内注册(含外省市经批准进晋的施工企业)具备施工资质主项或增项的企业,在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装饰工程; 2、工程项目地点在山西境内,及本省施工企业在外省市承建的 项目; 3、参选项目装饰工程总造价在500万元(含500万元)以上,建筑装饰工程面积在1000㎡以上。若工程规模达不到上述要求,但工程确属有创新独特的风格,且工程特别优良的项目,亦可申报。 二、申报条件 1、工程设计符合国家和部颁建筑装饰设计标准、规范的要求,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; 2、工程装饰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和部颁施工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的要求,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资质; 3、申报工程项目已经消防部门验收,通过工程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,并经环保部门检测合格,工程已投入使用未出现质量问题和隐患; 4、申报单位应是省建筑装饰协会会员单位,暂未入会的,可与申报装饰奖同时申请入会。 三、申报材料 1、《山西省建筑工程装饰奖申报表》一式两份(见附件1); 2、建筑装饰工程概况、施工、质量情况,提供文字材料; 3、建筑装饰工程合同书复印件一份(主要合同部分)或工程决算合同; 4、工程竣工和消防验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各1份,加盖单位公章及建设单位公章; 5、能反映申报装饰工程全貌和重要部位的彩照1份(7寸规格),并附文字说明; 6、工程设计说明书,主要部位的平、立、剖面图,以及相应的设计修改文件; 7、申报材料统一用A4规格的文本包装,并在封面上说明工程名称及申报单位; 8、除申报表外,其余材料装订成册申报。 四、申报程序 1、申报工作由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负责组织与评审; 2、各装饰企业根据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,到省建筑装饰协会秘书处领取申报表或从山西建筑装饰网下载(www.sxbda.cn)。报送材料时请到工程所在地装饰协会审查,经同意后报省建筑装饰协会。没有成立协会的市,其会员单位可直接报省建筑装饰协会。 五、评审程序 1、由省建筑装饰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; 2、复查小组对申报资料合格的装饰工程进行实地复查,并征询用户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对工程进行评议和评分; 3、召开评委会对入围的申报工程进行评议,综合专家评审分,评选出获奖工程项目。 六、评审纪律 1、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,不得弄虚作假,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警告,直至撤消评审资格; 2、评审人员必须秉公办事、廉洁自律,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警告,直至撤消其评委资格。
七、奖励 省建筑装饰协会对获奖的单位颁发荣誉证和奖牌,并在行业中通报表彰。 八、评审费用 1、凡申报省建筑工程装饰奖的单位,每个项目需交纳评审费1000元,报送资料时一并交纳。 九、申报时间 申报建筑工程装饰奖,自2007年6月1日开始申报至2007年9月30日截止。希望各单位接通知后认真做好申报工作。 十、联系地址、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:太原市建设北路235号省建设厅后院协会楼401室(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办公室) 联 系 人:蔚旭娣 联系电话:0351-3580135 3580345
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 二00七年五月二十 |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