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晋建装协字[2022] 8号
关于印发《分支机构和内设机构设置方案》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、各设区市协会、各分支机构: 经协会四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现将《分支机构和内设机构设置方案》转发给你们,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。 特此通知
附件:分支机构和内设机构设置方案
山西省建筑装饰协会 2022年3月30日
抄报:中共山西省住房城乡建类行业党委、山西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、中国建筑装饰协会
附件: 关于分支机构和内设机构设置方案
根据协会章程及省协会发展需求,结合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,省协会将适时设立新的分支机构和内设机构,具体方案如下: 一、岗位职责 分支机构的主要职责: (一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政府部门法律法规及省协会章 程,组织本专业的企事业单位与个人开展相关业务活动。 (二)承担我省在本专业范围内发展会员单位、个人及 组织相关业务活动的工作;出台相关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与团体标准等; 加强对本专业分支机构会员单位的自律管理。 内设机构主要职责: (三)贯彻执行国家、省政府部门法律法规及省协会的章程,具体承办省协会交予的工作任务。 (四)承担我省范围内符合本专业性质的业务内容,出台内设机构内部制度<具体各内设机构制度、方案另定>。 二、岗位设置 按照科学合理、精简高效的原则,设立“省协会领导----各分支机构、内设机构(主任)、秘书长”两个层次的管理构架。省协会领导按章程由理事会以上批准;分支机构、内设机构负责人,由秘书处提名,会长批准报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。新批准设置的分会会长原则上由会员或常务理事担任,试行秘书长负责制。内设机构负责人由专职人员担任,内设机构岗位人员设置由负责人提出方案,秘书处讨论后聘任。 三、内设机构设置原则 (一)内设机构原则上由省协会全权负责人事、财务、运行。特殊内设机构的设立需由秘书处讨论、会长批准。 (二)特殊内设机构需由省协会牵头,其它骨干企业或代表人物参与建设。 (三)内设机构以服务全行业,服务全体会员为宗旨。具体围绕当前行业关注的人才培养、评价与职称;设计师、技工众创平台建设;企业宣传、推广平台建设;行业建材集采平台建设;标准化管理建设;行业诚信自律建设;“三晋杯”评价;建博会组织;科技奖与作品版权;企业金融、资质业务等诸多方面。 (四)原则上内设机构成熟一个、建设一个,不搞一刀切。 |




